经见惯了杀戮与死亡的罗格每次战前,都会最大限度地激起对手的赴死决心,以使收割的灵魂更加强壮。 每战他必亲自上阵。 强者们也会轮番出场,除了修斯出工不出力之外,其余强者都是所向披靡。 就算是圣域强者,在战场上能够造成的杀戮其实也非常有限。 可是每次只要特拉华军队组织起防守阵型,罗格与强者们就会直接从正面冲杀进去,无论是利于防守地长枪方阵,还是用于冲杀的三角阵、十字阵,被强者们两个来回就搅得一片混乱。 真正的收割,则是由跟在他们身后、成百上千杀气腾腾的重装及轻装步兵们完成的。
直到这个黄昏,站在特拉华帝都蒂凡妮城下时。 罗格才暂时从杀戮与血腥中解脱出来。 得以平心静气地欣赏一下这座与黎塞留齐名的城市。
蒂凡妮城中本有三十万人口,因为受到罗格血色双旗的驱赶。 成千上万的平民逃入了帝国。 据华莱士估计,现在蒂凡妮城中足有八十万人,可是正规的守军不足三万,这还是特拉华放弃了外围数个小城防御的结果。
就算有诸多强者,这一仗也并不好打。 华莱士皱着眉头,在心中得出了结论。
他与罗格一同站在蒂凡妮城下,不过华莱士研究地是蒂凡妮地城防,而罗格只是在欣赏着蒂凡妮的美丽。
夕阳下地蒂凡妮,不仅仅是一座繁华的帝都,她看起来更象是一个精致与宏伟并存的艺术品。 黎塞留以水与岛之城著称,而蒂凡妮则是外城散发的独特气质而闻名。 她的外墙并不似其它城防常见的方方正正,而是建成了一段一段的弧形,高近三十米的城墙上,除了最下面两段弧线外,上面的三层都会如雨燕伸展的翼尖一样,探出一座座轻盈灵动的平台。
在蒂凡妮的四角,各自立着一座向外倾斜的弧形尖塔,塔尖上近一米的尖顶似是全部以水晶制成,水晶一亮一暗,分别闪动着靛青、暗红、明黄的光芒。 最后一根尖塔塔尖则是纯以黑水晶建成,似是要吞噬一切的光芒。 每根尖塔的基座上都雕刻着三个躬背弯腰的巨人,他们以自己的充满力量美感的背部背负着巨大的弧形尖塔。
夕阳地余晖下,蒂凡妮犹如一件华美的珠宝。 每一段弧面都反射着不同的光彩。
虽然此前已经听到了蒂凡妮的种种传闻,可是就是用再华丽的辞藻来修饰,也无法完全表露出蒂凡妮的魅力。
“罗格大人,我们需要休整两天,以便建造攻城器械。 还有,特拉华帝室已经拒绝投降,我们要不要升起血色双旗?”
“已经杀了多少人了?”罗格问道。
华莱士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下。 道:“应该是在八十五万至九十万之间。 ”
罗格嗯了一声,道:“十个特拉华人中才杀了一个。 不算太多。 血色双旗啊……这一战就不必升了,免得激起城中人的死战之心。 八十万走投无路地人,绝不是那么好对付的。 华莱士,如果我们攻不下蒂凡妮,那会怎样?”
华莱士一怔,答道:“以我军地补给情况,若攻不下蒂凡妮。 也许大军能够返回帝国的只会有几千人。 本来蒂凡妮中人口忽然增加了几倍,我们只要控制住入城的水源,用不了一个月,此城必破。 可是现在,我军的补给仅够支持七天,拖延下去,反而是我们不利。 ”
“真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啊,我都有些不忍心让她沾上太多的鲜血了!”罗格忽然微笑着感慨:“八十万人啊!杀起来也需要花很多时间呢!”
华莱士愕然问道:“可是。 此战不是不升血色双旗了吗?”
罗格淡淡地答道:“升旗必然屠城,可是不升旗,并不意味着不屠城。 去作攻城准备吧,这一战也许我们也会付出很大代价,但最终的胜利